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城中村院落土地征收,该怎么补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由于各地房屋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房屋征收的补偿价格需要进行公示。但是有些人会发现,拆迁方有时候会拒绝补偿空地及院落。那么到底城中村院落土地征收该不该补偿呢?补偿多少?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城中村院落土地征收,该怎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提到:“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的 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院落补偿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而有些地区也给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如《徐州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徐州合法院落补偿价=(合法土地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区位价×60%。

《渭南市城区房屋拆迁估价规则》第七条规定,渭南市合法院落补偿价=[土地拆迁补偿基准价×(1 ±综合因素修正系数)] ×补偿面积。

院落和空地都是应该有补偿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法登记在内,然后进行合理补偿。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律盾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