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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征收,是否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外宅基地的,而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时,村民虽然有补偿但会失去宅基地和自建的房屋,那么宅基地被征收,能不能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宅基地被征收,是否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

目前我国法律对宅基地被征收,能不能另行审批一处宅基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允许的,因为征收宅基地并不是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法律对宅基地被征收,能不能另行审批一处宅基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允许的,因为征收宅基地并不是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情形。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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