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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政府进行房屋已拆迁是怎么补偿的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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