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4
房屋征收拆迁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被拆迁人一般是不会拒绝拆迁的,但有些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问题会拒绝拆迁,认为拆迁补偿款过低,那么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没有救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子还有救的,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子还有救的,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