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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合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16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是比较多的,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的形式,而书面的形式有多种,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文等,那么电子邮箱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电子邮箱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邮件是订立合同的形式之一,电子邮件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合同的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邮件是订立合同的形式之一,电子邮件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具有合同的效力。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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