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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跨国电子商务当遵循的税收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5
中国电子商务最近几年以平均年增长率40%的速度迅速发展,淘宝、易趣等电子商务网站成为网友购物的重要场所,支付宝、贝宝等网络中间支付工具的产生也极大地促进了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电子商务正由起步迈入繁荣阶段。

但是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而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新问题,特别是面对电子商务现行国际税收安排等所提出的挑战,我们必需通过加强研究来弄清情况,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遵守以下规则不断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

1.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原则

税收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类似国家主权的独立性和排他性,它是通过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确定来体现的。在制定我国的跨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时,就一定要从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的立场出发,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地研究和制定适合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则体系。促进跨国电子商务公平合理的税收权益分配秩序的形成,在新技术发展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2.坚持税收中性的原则

税收是一种分配方式,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国家征税是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在这个转移过程中,除了会给纳税人造成相当于纳税税款的负担以外,还可能对纳税人和社会带来超额负担。这种负担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纳税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小于给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二是由于纳税改变了商品的价格,如增值税的实质就是把税金转嫁到了消费者的头上,从而给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带来负面影响。所谓税收中性的含义就是要避免以上现象的产生。落实到电子商务税收上来就是税收的实施不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阻碍作用。

3.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条件相同者缴纳相同的税,条件不同者缴纳不同的税。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只是一种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虽然交易的方式和平台发生了变化,但是交易的本质并未改变,所以对传统的交易和电子商务应保持相同的税负。

与此同时,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过程中,要在保持现有法律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减少法律制定的成本,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

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注意国际协调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高流动性、高隐匿性的特点。跨国纳税人可在多个国家设立服务器,因此将出现双重或多重征税问题。所以世界各国应该加强彼此的合作和协调,国际组织也要加快制定有关跨国电子商务方面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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