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时效过后是否为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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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案例:韩某父母在1930年购置平房一院,前院6间后院5间,购置后韩某父母与韩某均在此居住。韩某之父于1942年去世,留下韩某与韩某兄二人与母亲共同生活。1943年韩某出嫁到山西,1953年韩某母亲将全部房产过户在韩某兄名下,该房屋一直由韩某兄一家与母亲同住。1970年韩某母亲去世,韩某兄一家仍在该房居住。1994年韩某兄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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