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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5
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国家机关实施强制措施的行为,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就要实施这样一个措施,但是如果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是多久?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是多久

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作出决定的期间是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可以去外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的允许,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强制措施如果变更的话做出决定的期间是三日,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而且变更强制措施后未经允许是不可以去外地的。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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