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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与儿子是否有同样的赡养义务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孝顺是中华的传统美德之一,对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子和女儿在法律上应当是没有区别的。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那么这里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体现?以下就是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您看后有所收获。

女儿与儿子是否有同样的赡养义务

女儿与儿子是有同样的赡养义务,女儿与儿子没有区别:《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儿同样和儿子一样有赡养的义务,你所说的平等赡养无非经济方面的,同时也有精神方面的赡养。这个赡养的义务和继承财产,不是对等的,把财产看开、心态放正,毕竟父母养育自己不容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儿子不赡养老人女儿赡养老人了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儿子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女儿赡养较多,应当多分遗产

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比较严格,一般包括以下情形: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儿子们不赡养老人,也没有严重后果发生的,不能剥夺继承权,只是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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