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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争探视权探望成为战场, 孩子被吓病,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离婚夫妻争探视权探望成为战场孩子被吓病,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吗?律盾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离婚夫妻争探视权探望成为战场,孩子被吓病,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的。

探视权的行使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规定探视权有利于保护子女受关爱的权利。但如果没有强制执行探视权的规定必然形同虚设,也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相关法律: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赋予探视权可被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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