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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代数人需要核对立遗嘱人的身份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2
如果自己要对自己的遗产作出处分的,是需要订立遗嘱的,可以亲自订立遗嘱,也可以请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进行见证的,并且需要当事人签名。那么,代书遗嘱的代数人需要核对立遗嘱人的身份吗?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代书遗嘱的代数人需要核对立遗嘱人的身份,遗嘱人的身份信息真实的,代书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数份遗嘱哪个有效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

具体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与设立遗嘱时的程序相适应。如,撤销代书遗嘱,仍应邀请原代书人、见证人到场,立遗嘱人作出撤销声明;如果撤销后重新立遗嘱,应在所立新遗嘱中注明原遗嘱撤销;如果撤销自书遗嘱,应在后立的遗嘱上注明撤销先前的遗嘱,没有注明的,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撤销公证遗嘱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代书遗嘱的代数人需要核对立遗嘱人的身份,为了明确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在订立代书遗嘱以后,当事人最好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盾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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