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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需要写明谁无权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遗嘱是处理遗产的重要方式,而遗嘱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遗嘱要不要写明谁无权继承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遗嘱需要写明谁无权继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是不需要在遗嘱是载明谁没有继承权的,只需要载明哪些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是不需要在遗嘱是载明谁没有继承权的,只需要载明哪些人继承遗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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