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常识我们知道,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简而言之就是在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的时候,赠与人是有撤销的权利的。那么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多久后行使,大多数人还不少很清楚,下面律盾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多久后行使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
(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
(2)《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效: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民法典》分则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条件: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时效: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
(4)关于可撤销合同,条件: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且不损害国家利益,乘人之危。时效:有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
(5)关于合同保全措施的撤销权,条件: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债务人的有偿行为,第三人恶意取得。时效: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或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6)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条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时效:其他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赠与人在未公正或者是没有履行的义务条件下是可以撤销自己赠予的权利的,而且根据不同情形的撤销有着不同的撤销时效,一般是在自行为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其他情形上述内容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盾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