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0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对于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你有疑惑吗?想知道法律对于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规定?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的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执行】被判处拘役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或是其他法律相关问题,都可以到律盾咨询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