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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虚假宣传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5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隐忍误解的宣传行为。那么,我国法律对虚假宣传行为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律盾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我国对虚假宣传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这里的宣传是指经营者以广告或意外的各种手段宣传方式,其中商品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也算在其中。

虚假宣传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质量的虚假表示:在这类虚假宣传中,生产者可能会虚假表示商品产地或出示虚假的获奖奖状依次诱导消费者认可其商品质量或商家商誉

2.价格虚假表示:经营者利用价格公开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十分普遍,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虚构原价谎称打折,谎称报价、最低价等,以部分低价商品作为宣传诱饵。

3.变相广告宣传行为:这是指虽然不采取商业广告的形式,但同样达到商业广告效果的行为,如通过欺骗性的启事、声明。

4.诋毁性比较广告行为:对比广告一般是商家常使用的一种宣传模式,但是对于在对比广告中捏造事实、诽谤或不适当的比较手法遍地或攻击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是违法的。

各国对于虚假宣传行为的触犯一般通过竞争法广告法进行规定,一般包括宣传停止、行政罚款、民事赔偿等。

1.行政责任:广告法中规定的行政责任包括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更正广告,罚款等制度

2.民事责任:发布虚假广告对广告接受者已经造成损害的,根据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人应当赔偿受害者损失。

3.刑事责任:对于散布虚假广告达到犯罪程度的情节严重处二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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