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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事实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实践中是十分常见,司法实践中也经常会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三是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您介绍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将双重劳动关系中第二种以外的关系作为劳务关系来处理,显然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不利的,尤其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伤害的劳动者就不能获得劳动法或社会保险法的保护。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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