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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的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做工程这块的,很多的人都认为都是劳务关系,其实也是有劳动关系的,这个要看是不是有劳动合同和员工有没有在工作中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工程外包的劳动关系是如何的。律盾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工程外包的劳动关系是怎样的”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程外包的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也就是说自然人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对于工程的发包人来说,在工程发包中要注意审核承包人的相应资质,并加强监管责任,以避免诸如承包人拖欠工资或是遭遇工伤赔付问题。也就是说,发包人要想对包工头雇佣的人员工资、工伤等劳动者权利免责,就得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即承包人是要具有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组织,其必须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发包人在发包时,就要审查承包人的以上用工主体资格,让承包人提供相应的证书。如果发包人选择的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发包人在选择承包人时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实质上该承包人承包后在发包人的工程作业只能视为发包人的员工,该员工为完成承包工作而招用的劳动者应为发包人的员工。据此,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认定发包人与承包人所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发包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同时,对于工程承包中的劳动者来说,应尽量到正规的承包人处工作,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注意事实劳动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在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确定与发包方或者是承包方哪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需要追溯到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

对于你提出的“工程外包的劳动关系是怎样的”问题,劳动关系的的确定是比较简单的,做工程这块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是挺多的,不过都会让你缴纳意外险的,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找工资记录,工牌都可以。你可以咨询律盾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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