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案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这是劳动争议存在的基础。那么,不认可劳动关系的是一裁终局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不认可劳动关系的是一裁终局吗
不认可劳动关系的不是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认可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如果遇到了什么难以处理、无法忍受的情况最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