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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工伤保险是我们国家为那些在劳务过程中、生产中受到事故伤害还有经常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的医疗、生活等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偿,是属于一种我国社会有保障制度,那么,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伤吗?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伤吗

门诊病历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作。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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