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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因公外出途中工作的时候,一些劳动者一时不慎发生了交通意外。意外是谁都不想要发生,面对意外出现很多劳动者也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理赔。劳动者觉得自己是工作时间受伤,因工作受伤应该是属于工伤的。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律盾内容。

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吗

是工伤。

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

路上不平安的遭遇,确实意外,而事出有因,他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业务是执行本职工作任务,在途中受伤,并非是个人因素造成的,应视为工作中负伤。其受伤理应由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单位同意申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合理的,认定工伤结论符合政策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公外出途中受伤能否得到工伤赔偿,还需要经过认定,认定是工伤赔偿之后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理赔,不是所有意外都可以得到工伤理赔。如果你或你朋友遇到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不知道是否为工伤等,可以在线咨询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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