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许多农民工背井离乡去大城市打工,但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工伤问题但是由于自身知识水平限制难以维权。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由谁出钱,有什么具体的申报流程呢。
工伤认定由哪里出钱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一般来讲是由工伤保险负责,如无保险则由单位负责。而工伤的赔偿,如果单位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由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赔偿来源,具体如下所述:
(一)《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