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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年龄界限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14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作的年龄是有一定的年限的,人工作到了退休年龄即可退休,享受退休待遇。在一些用人单位中,当年长者发生工伤事故,有的负责人会以其年纪大为由不给予其受害者做工伤鉴定,甚至私自解除劳动关系,企图逃避自身责任,那么工伤认定有没有年龄界限的规定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伤认定年龄界限的规定是什么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工伤赔偿没有年龄限制的,主要是要评定伤残等级。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至于年龄,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如北京,厦门,太原,重庆,天津等地区明确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而上海等地区则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有聘用单位承担!

达法定退休年龄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的认定是视劳动关系而定的,其责任以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论,没有年龄的上限规定。只要职工在法定的工作年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确实发生工伤事故的,即可进行工伤认定。相比正常的工作年龄下,部分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的处理则显得复杂点,对于此类情况,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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