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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劳动者受了伤之后去社区内更新了工伤认定,觉得是工伤认定的范畴,但由于伤势并不是很严重,该劳动者在认定之后就回到单位里面继续上班了。在这个时候劳动者的状态是否能够获得法律保护也令人非常的好奇。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律盾内容。

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仍然应当继续在工厂工作。其中停工留薪期期间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如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除五至十级伤残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获得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工伤待遇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

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的伤势不是很严重,经过休养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劳动者本人也愿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回去单位继续上班的。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的劳动者能否得到工伤保险的理赔或有争议,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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