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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一年后是否还有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31
发生工伤事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要注意申请的期限。申请人要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诊断结论出具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超过期限,那么工伤认定一年后还有没有效力?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伤认定一年后是否还有效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是一年,超过一年后申请的,社会保险部门可以不受理申请。如果工伤已经认定的,认定结论无论过多少年都有效,但只是对认定的工伤事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对工伤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在认定以后会出现很多人有不服的情况,在这种时候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权益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1、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该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最长的期限是一年,所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一般不能再申请。如果工伤已经认定,认定结论无论过多少年都有效,但只是对认定的工伤事故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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