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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在现实生活中,保险已经成为了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我们很多人都会给自己或者给自己的亲人买保险,但是很多人已经买了就有可以了,对于其时效一点都不关注。那么人身保险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律盾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人身保险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二年,但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是五年。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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