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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因会导致人身保险合同终止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保险的分类是十分的详细的,不同的类别有着不同的赔付金额,当然,也有着不同的效力失效原因,对于哪些原因会导致人身保险合同终止您了解多少呢?今天律盾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哪些原因会导致人身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相关知识中为您还列出了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您可以稍作了解。如果您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需要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律盾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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