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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由于近些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了一些社会信用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有二次抵押。抵押随处可见的今天,其关于抵押的纠纷也屡见不鲜,特别是关于抵押车辆的纠纷更是数不胜数。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抢走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当遇到此种情况时,首先可以联系出卖方,通过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出卖赔偿损失之类的,承担违约损失。对于购买抵押车辆的车主是在明知车辆设有抵押的情况下购买的,不适用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车辆的抵押权人对车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要求返还车辆。故购买抵押车的车主因此遭受的损害只能向出售人索要赔偿。其次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担保公司所有的责任

  众所周知,民间借贷存在较多风险,所以很多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将抵押物抵押给担保公司才愿意放款。但是,如果出现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情况,那么已经替债务人将钱还给债权人的担保公司是否有权强行控制抵押物呢 

  根据法院受理的抵押担保纠纷,大多法院的判决显示:法院认为债务人被催收并未还款的,担保公司有权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保全抵押物。把车抵押担保公司向第三方借款,法律上要求签订一份《保证借款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约定借款期限,由哪个担保公司为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另外,有些或许还要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约定为确保担保公司追偿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提供的车辆作为反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公司享有对抵押物状况进行监管的权利。

  担保公司如果催款未果,必要时可强行拖车,该做法有法律依据。车辆办理抵押登记后,债务人仍然实际占有使用、随时可以转移,给债权人实现担保物权设置了巨大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后即采取措施强行委托他人将汽车控制以实现担保物权并无不当。

  除了上文中小编提到的关于此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就是一定要通过正当手段并办理合法手续。借钱的朋友请注意,一定要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抵押,不要高估自己的还款能力。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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