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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约定金和履约定金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的时候,定金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大的,实践中定金有履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等,交纳定金后一般是适用定金罚则的,那么成约定金和履约定金有怎样的区别?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成约定金和履约定金的区别

成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而履约定金双方约定确保履行合同而交纳的定金,两者在保证方式、违约情形等方面存在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不履行的后果有哪些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

第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成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而履约定金双方约定确保履行合同而交纳的定金,两者在保证方式、违约情形等方面存在区别。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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