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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需要配偶同意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完成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而股东对股权是有处置权的,股东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也可以对股权进行质押,那么股东股权质押需要配偶同意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东股权质押需要配偶同意吗

股权质押股东的权利,股权登记在股东名下的,股东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是不需要股东配偶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东股权质押要不要配偶同意”问题进行的解答,股权质押股东的权利,股权登记在股东名下的,股东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是不需要股东配偶同意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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