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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擅自使用质押财产所得孳息物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质权人是指对质押物享有权利的人,质权人一般为债权人,而质押物一般是由物权人保管的,而在保管质押物期间,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孳息,那么质权人擅自使用质押财产所得孳息物是不是违法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质权人擅自使用质押财产所得孳息物违法吗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如果合同约定孳息归其他人所有的,质权人擅自使用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天然孳息的法律规定

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如果树结的果实、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如果合同约定孳息归其他人所有的,质权人擅自使用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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