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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已经交付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2
如果要进行交易的,是需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转移所有权了。对于大多数动产来说,是需要进行交付才能转移所有权了。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能够约束双方当事人,那么,动产已经交付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吗?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基于法律规定取得的物权(主要是不动产),缺乏公示性,因此尽管此时不再强制权利人必须进行公示才能取得物权,但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主要是基于交易秩序的安全而考虑的。

动产的交付方式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1、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

2、间接交付

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简易交付。

又称“无形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2)占有改定。

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3)指示交付。

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例如,甲将其出租的家具卖给乙,但是由于租赁期限未满,暂时无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家具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乙,以代替现实交付。

(4)拟制交付

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盾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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