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公有住房能改变房屋用途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8
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归国家所有的住房,而公有住房在一定的条件下,居住人是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例如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和补一定差价后就有机会取得产权,那么公有住房能改变房屋用途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有住房能不能改变房屋用途

公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公房分为国家所有的房屋与集体所有的房屋。在我国,集体所有的房屋租赁的情况不是很多,这类房屋租赁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

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将公有居住房屋自用或出租他人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公有房屋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改变用途。但改变用途前,应到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公有住房能不能改变房屋用途”问题进行的解答,将公有居住房屋自用或出租他人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等人同意,并且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