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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的终止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9
股权代持是属于委托合同,是股东对自己的股权加以委托,委托另外的人来代表自己行使股权,委托双方会签订一份代持协议,既然就委托,属于合同,那么,就会存在合同解除的情况,在约定的解除理由发生的时候,就可以解除合同,跟律盾小编一起看看吧。

股权代协议解除

1、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书;

(2)10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的一切权益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1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书;

(4)解除协议的预通知书和正式通知书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书;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解除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南宁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xx

乙方:广西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x健

丙方:南宁市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x

一、事由

2013年2月1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以乙方名义向丙方投资500万元,并委托黄*元向乙方汇款500万元用于丙方,自此乙方成为丙方名义上的股东,并代甲方持有丙方50%的股份。

二、解除股权代持

现根据三方各自发展战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权关系,具体如下:1、乙方将其持有的丙方50%的股份转让给甲方;2、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三方承诺

为避免因股权代持产生的纠纷及解决因股权代持可能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的承担问题,经三方协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诺

1、甲方承诺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响与乙方无关,若因此受到有关行政机关采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损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承诺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终结,乙方不会向丙方主张任何股东权利

3、丙方承诺

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协商一致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变更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201年月日

签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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