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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应该主要考虑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双方只要签订一份协议就可以了,其实股权转让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对股权进行转让的时候,当事人也需要考虑各种转让的事宜,这样才能够避免在转让的时候吃亏。律盾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股权转让时,应该主要考虑哪些问题

1、股权转让与股权质押有什么区别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 

1)股权划转(适用于国资系统);

2)股权转让(分货币方式支付,还是非货币方式支付<包括股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等具体形式;

3)定向增发或单边增资(原股东股权比例被稀释);

4)股权无偿赠与。

3、股权转让价格可以低于公允价值吗 

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完全可以偏离公允价格。

股权转让原因说明主要包括哪几种原因

1、协议转让股权。

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

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宝资金限额的

(2)外商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商可以先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上述规定限制外商企业投资者自由调低注册资本,除此不受限制,调高注册资本也不受限制,上于注册资本的调整,相应的原投资者在外商企业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则导致股权变更。

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股权。

质押的设定有利于财产的流转,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现行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二贡规定股权可以质押,投资方因经营需要将在外商企业的股权质押给第三方,只要经其他投资方同意是允许的,若质押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债务未改行,则因质押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股权变更的。

4、外商企业投资方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承受方承受原投资方的股权。

股权转让的时候当事人不知道具体的做法跟实际的要求等,建议你在这个时候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去处理它。股权转让时自己不知道要考虑些什么或是在股权转让时的时候当事人不知道具体的做法要求,可以找律盾在线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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