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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质押股权需要配偶签字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对债务进行担保,取得质权人借款的一种行为,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出质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不能转让的不能质押,那么股东质押股权需要配偶签字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东质押股权需要配偶签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出质只需要持有股权的本人签订,而不需要配偶签订才能出质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东质押股权要不要配偶签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出质只需要持有股权的本人签订,而不需要配偶签订才能出质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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