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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未付款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08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完成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相应的股权,而公司股东的权利是非常多的,股权转让就是股东重要的权利之一,那么股份转让协议未付款是否有效?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份转让协议未付款有没有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一方不付款的,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出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份转让协议未付款有没有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股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一方不付款的,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出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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