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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公司都是有股权的,并且这个股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如果是股东在内部对股权进行转让的话,相关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如果有特殊规定,且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是否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比较难判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一般指民法通则中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限制。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想要转让股份的话还需要审查,公司的章程是怎样的,因为章程可能会有对股权转让的一些规定,大部分情况进行转让股权的话,都是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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