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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受让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08
我们都知道,近几年以来公司作为一种越来越多的公司形式被许多上市公司所采用,而持有这些公司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将自动拥有公司的一部分内部权力也就是股权,因此股权也具有了经济方面的意义可以用于转让和交易,那么股权受让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股权受让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往往会涉及到非常多的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所以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多多咨询公司法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进行处理。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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