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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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是有很多权利的,而股东的权利包括分配公司的经营收益、转让公司股权等,而股东对股权是有优先购买权的,那么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股权的,不能一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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