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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登记行政机关未尽义务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登记机关要履行义务,那么股权变更登记行政机关未尽义务怎样维权?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股权变更登记行政机关未尽义务如何维权

股权变更登记机关未尽义务,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的,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股权变更登记机关未尽义务,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的,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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