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可以决议公司合并事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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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董事会决议公司合并事项问题,实践中,对于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能合并等事项,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董事会是否可以决议公司合并事项,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董事会可以决议公司合并事项吗
不可以。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国有独资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的重大事项,但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董事会是否可以决议公司合并事项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董事会不能决议公司合并事项,包括或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等事项,具体应根据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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