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地址程序及所需文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7
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原件);2、批准证书(原件);3、申请报告(原件);

4、 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 5、 原登记证(原件)。注: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