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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属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1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省直属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一问题,律盾小编整理如下知识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省直属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是什么

一、改制立项

经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现场办公审定改革改制总体方案的厅局、行管办、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国企改革办)批复的具体的改革改制形式进行改制,不再另行立项。其余企业均须单独制订改革改制总体方案,申请改制立项,明确改革改制形式、股权设置等。企业凭改革改制总体方案批复或立项批复申请办理审计、资产评估(含土地)等有关手续。

二、制订改制方案

(一)制订改制方案权限

企业改制方案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并委托中介机构制订,或委托所属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除外)制订。

(二)企业改制方案内容

企业改制方案由主件和有关附件(主要包括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等)组成。不同类型企业改制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工厂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制条件及政策依据,资产负债情况及处置办法,职工安置办法,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来源,新公司组建情况(包括股权设置)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实施步骤,请求解决的问题等。附件包括:改制立项批准文件,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包括公示意见),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资产处置方案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公司名称预登记,公司章程,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发起人协议书;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对职工安置方案的表决决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2、公司制企业增资扩股。改制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额度,扩股后新的股本结构及比例,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来源,公司发展规划等。附件包括:新增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职代会决议(非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3、股权、产权转让。改制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受让方基本情况,转让产权、股权的数量及价格,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的来源,转让收入安排,转让后的股本结构及比例,企业的发展规划等。附件包括: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同意产权、股权转让的决议,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职代会决议(非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转让合同,新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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