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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实务操作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是企业并购的两种基本方式。股权并购交易的对象是股东对目标公司享有的权益,合同的标的是权益;资产并购交易的对象是目标公司对资产享有的所有权,合同的标的是资产。那么公司并购实务的操作是如何的?请听律盾小编为您梳理。

一、并购流程

1、基础工作: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市场、目标企业、意向协议。

2、尽责披露与尽职调查。

3、谈判,拟定并购方案。

4、起草并购合同等法律文件。

5、报请公司权利机构批准。

6、(合并并购:公告,对异议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对异议股东回购股权。)

7、签署并购合同及附属文件。

8、目标公司变更登记(资产并购: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9、目标公司控制权交割(资产并购:盘点接收并购资产)。

10、证照移交、变更、过户

11、价款支付。

12、向管理团队移交。

13、文件归档。

二、并购细节

1、资产并购通常以收购的资产与业务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运营(企业平台,营业执照)。资产并购应当具体明确接受的资产与业务项目(法律上个别收购原则),并相应商定转让与作价方法:

土地使用权

⑵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商号、商标、技术无形

资产三类资产的总价格先行确定。(将可辨认资产之外的企业溢价尽量体现到商号、商标、技术等无形资产中。)在建工程转让,实际是工程承包合同转让。已付工程款或已发生的费用作为特殊资产转让。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已完工程仍在保修期内的,仍须办理工程承包合同转让。保*金作为负债转让。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先确定项目清单、质量标准、计量办法和单价。资产交接日,检验质量,盘点数量,计算总价。与业务或者市场相关的合同,如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与经销商产品销售合同、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项目贷款、公用事业服务合同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合同转让手续。设臵担保负担的资产转让应与担保权益人签订三方协议。

2、并购意向协议应明确约定整体而言不具有合同约束力,双方均有权在适当通知的前提下终止并购项目,但其中的保密条款、排他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条款除外。

3、并购意向协议(框架协议)具有重要意义:确立交易框架和交易原则,启动尽责披露和尽职调查,明确工作分工和日程,由此并购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对并购意向协议的违反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而对上述除外条款的违反则产生违约责任

4、股权并购的基准日有重要意义:

目标公司审计、评估和确定股权交易价格的基准日;考虑基准日后目标公司经营成果,调整股权交易价格;基准日之前已派发的股利归出让方所有;基准日后目标公司进入监管期(可约定托管);目标公司信息披露的截止日。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公司并购操作实务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律盾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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