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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境外公司几大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面上的企业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也随之增长。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会收购一些小型的企业。公司之间合并与收购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那么,收购境外公司几大方式是什么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收购境外公司几大方式是什么

一、品牌导向性收购

品牌导向性收购是一种与海外创立自主品牌迥然不同的投资方式,它是通过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借助其品牌影响力开拓当地币场的海外市场。这种收购的特点:一是”借壳上市”,即先收购国外当地知名品牌这个“壳”,然后借助这个壳对产品进行包装,获得当地消费者的认同,快速进入当地市场。二是由于所并购的多是经营不善或者破产的海外公司现成的知名品牌,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销售渠道,该方式省去了海外品牌塑造和推广的时间成本。三是该方式适用于具有一定资金基础、信誉良好、有能力收购和驾驭海外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

二、技术导向型收购

技术导向型收购方式是指收购企业实施海外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目标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力量、生产设备、高素质人才等,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技术导向型收购可以提升收购企业的技术能力,从而使自身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市场导向型收购

市场导向型收购方式是指收购企业以进入国外市场或者实现当地设计、当地生产、当地销售的本土化战略为目的的海外并购。市场导向型收购方式能迅速进入国际市场和新的行业领域,获得新的市场空间,同时可以绕开贸易壁垒。

四、资源导向型收购

资源导向型收购方式是指企业实施海外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海外自然资源的开采权,以保证稳定的资源供给。目前正值我国经济发展急需资源的时期,许多领域拥有旺盛的需求量,而国内自然资源开采供不应求,所以开辟海外开采基地是能源型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收购境外公司几大方式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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