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移居境外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6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顾名思义就是在失业的情况下的一种救济金,那么移居境外的人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移居境外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在领取期间移居国外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这样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在领取期间移居国外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