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设立的门槛越来越低,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设立自己的公司。那么在实践中,想必大家在设立公司前一定想要了解,那么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方式是什么?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方式是什么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设立一般适用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选择发起设立。发起设立的发起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募集设立只能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