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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人可不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我们都知道,对于任何一个公司而言,其法人的存在都是最为特殊也是唯一, 因为把人的存在往往代表着该公司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那么上市公司法人可不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上市公司法人可不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

1、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但如果兼任董事、高管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管的任职要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2、招投标资格在各个行业有所不同,建筑行业、机电行业和采购业对企业的招投标资格都有不同的规定。企业变更何内容后影响招投标资格,要看具体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按照上述规定,董、监、高在因特定犯罪而被判处刑罚的,应当解除职务,而法定代表人通常为懂事长、执行懂事或总经理,如果其职务被解除,自然也不能再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可以看到,在我国公司法规定当中,并没有规定一个人就只能当一个公司的法人, 但是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担任多个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往往意味着更高的风险以及更大的难度, 而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律师帮忙解决,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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