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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2-01
有一句俗话叫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简单来说就是上天永远会将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特别是在时间观念越来越紧张的今天,许多需要提前向专业机构进行申请批准的业务往往在批准下来之前就已经在进行筹备,那么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多久?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多久

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申请人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1年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也就是说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最长可以为15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中国保监会作出的受理决定自动失效。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连同下列文件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一)筹建报告;

(二)拟设公司的章程;

(三)拟设公司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对拟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书;

(六)拟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

(七)拟设公司未来3年的经营规划和分保方案;

(八)拟在中国境内开办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及责任准备金的计算说明书;

(九)拟设公司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十)设立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其总公司对该分公司承担税务、债务的责任担保书;

(十一)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其合资经营合同;

(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给予了外资保险公司筹建比较宽松的日期,当事人在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之后,只要在得到正式的申请表开始一年之内完成筹建即可, 而如果超过该期限仍然没有完成的建议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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