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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2
民事起诉状 原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

民事起诉状

原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2200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10060.80元;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573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9月7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庄园8#楼的***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07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7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时间分别为2007年9月7日、200年9月7日、2009年9月7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2007年9月7日,原告向被告交付2007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10060.80元。2008年12月,在原告忙于其他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

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9年4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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